刘绍璋 | 抗战时期中国(重庆)战略物资(猪鬃、桐油等)出口支持盟军二战情况记述①-华龙网

刘绍璋 | 抗战时期中国(重庆)战略物资(猪鬃、桐油等)出口支持盟军二战情况记述①

2025-03-28 07:00:00 来源: 第1眼TV-华龙网

(本文登于中共重庆市委统战部编《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专辑》第三部分 学术论文)

作者:刘绍璋

内容提要:

猪鬃、桐油作为中国战时外汇收入的重要来源,而且是用以抵偿苏联和英美等国援华贷款或易货的主要物资。抗战初期,猪鬃、桐油通过公路运到东南亚转运到美国市场;抗战后期,仅有猪鬃通过中印航线,源源不断输往美国,换回宝贵的外汇,支撑起中国抗战的财政命脉,也支持了反法西斯盟军的作战。

1937年7月7日抗日战争爆发,中国急需军火等战略物资,国民党政府先后同苏、美签订“易货贸易协定”,以桐油、猪鬃、茶叶、生丝等十三种农副产品出口换取军用物资。其后,1938年初同美国签订“中美桐油借款协定”,1939年二战临近时,美国政府把猪鬃定为A类战略物资,并训令其驻华使馆向国民党政府提出将中国猪鬃全部运美,以解决军工急需。因而中国猪鬃、桐油成为战备、战略物资。此后国民党政府于1939年7月公布战时法令“全国猪鬃统购统销办法”,对两种产品均实施战时管制,1942年初,中英联军保卫缅甸失利,日军攻入云南怒江西岸,滇缅公路交通完全中断,桐油外运全面停顿,而猪鬃外运经美国政府指令由美军十四航空队空运印度转美,一直持续到1945年二战胜利后。

本文根据历史史料、父辈著作、遗稿等进行研究、整理、编辑,记述重庆猪鬃、桐油业发展及作为中国仅有的几种战略物资输入美、英、苏等盟国,有力地支持盟军二战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作出了贡献的情况。

关键词:重庆 战略物资 支援二战

二战期间,重庆把盟军急需的战略物资桐油、猪鬃运销美国等盟国,保障了盟军战时需要,也为我国抗日战争换回了宝贵的外汇和战争物资,有力地支持了中国抗战和盟国二战。

一、战时桐油、猪鬃是军工业重要战略物资,中国四川是该类物资的首要供应地,重庆是生产、经销中心。

桐油、猪鬃是重要工业原料。桐油主要用于机器设备(包括军舰、坦克、大炮等军火)的防锈处理;猪鬃主要用于制刷(漆刷是军火生产必需品,清洁用刷是维护各类枪支、火炮的专用品)。

桐油、猪鬃主产于中国四川、浙江,其中猪鬃产量中国占世界产量的80%左右,历来重庆是该两项产品的生产、经销中心之地。1937年,国民党政府迁都重庆,此后江、浙沦陷,因而重庆必然成为中国该类物资的集聚、生产、出口、外运中心。

二、抗战前重庆桐油、猪鬃生产运销概况。

战前重庆桐油生产、销售厂商有刘守仁、李义斋、姚宗仁、何北衡、吴晋航等二十余家,年收购桐油二、三千吨,主要外运。

战前重庆猪鬃生产、出口商,经互相竞争,到1937年前,仅剩下古耕虞的“古青记”和鼎瑞、祥记、祥和等四大商家。古青记一枝独秀约占当时产量的70%,年产量在6000关担(注释1)左右。抗战前夕,重庆猪鬃产量已近一万五千关担。

战前重庆物资通过川江,经上海出口或粤汉铁路经香港出口。

三、抗战时期国民党政府、美国等盟军政府通过战时法令、措施保障猪鬃、桐油出口换汇和军备供给。

中国抗战急需军火,盟军二战急缺中国桐油、猪鬃,为此,中苏、中美政府相继在1937-1938年签订“中苏易货协定”,“中美易货协定”(中国主要供应桐油、猪鬃、茶叶、生丝等)和“中美桐油借款协定”,其中中美借款合同规定:中国取得循环使用美国政府2500万美金款项权力。最终允许中国政府使用美金1亿元购买美国战略物资以支援中国抗战,同时规定中国在五年内以桐油等物资出口货价偿付。1939年,二战前夕,美国政府训令其驻华大使馆向国民党政府提出将中国“重庆猪鬃”全部运美,以解决军工急需。此后国民党政府就改以猪鬃输出为主,进行“易货偿债”。由此国民党政府公布“全国猪鬃统购统销办法”,办法第一条规定:“猪鬃为易货偿债及出口所需,业经政府规定为统购统销货物,所有全国各色猪鬃(包括黑色、白色中的原白和漂白以及因管理不善变成花的、黄的、霉的等色)之收购运销事宜指定由中央信托局办理”。由此,包括质次猪鬃在内的全部猪鬃均由政府统制。根据统购统销办法,对民营猪鬃业作出如下规定:“国内各公司、行号、行栈、洗房必须向主管统购统销机构申请登记,经审核转报贸易委员会核准发给登记证后,方可从事猪鬃收购、洗制业务;制成的成品不能自行转售或自行转运出口,一律由统购统销机构收购;收购作价由主管统购统销机构决定后,公布牌价。”概括起来,就是从组织、收购、加工、外运到价格对民营猪鬃业进行全面的控制。

当时,美国政府为解决国内“鬃荒”,采取了战时管制措施:1940年对猪鬃用量大的油漆业规定:制造油漆刷、至多用猪鬃55%,其余45%用马鬃等代用;1941年美国进入战时动员,为了保证军工生产和海、陆、空军所需各种鬃刷的供应,美国政府颁布M51号猪鬃限制法令,规定三寸以上猪鬃使用权属于政府,民间只能使用混合毛刷;1942年又进一步加强管制,并要求节约用鬃,混合毛刷必须政府核准,发给优先权证,方可制造。各工厂均设立了毛刷洗整部,回收废旧毛刷,加以整理,再恢复使用。

二战初期苏、美、英为协调这一战略物资的获取和分配,三国共同决定:在美国首都华盛顿成立由三国代表共同参加的猪鬃分配机关,并负责向中国交涉取得猪鬃供应和分配。美、英国内也各自设立内部分配机构。同时苏、美、英三国均常驻代表在重庆,督促中国政府执行相关供货协定。

为适应中美“易货偿债协议”,中美各自建立国家专营猪鬃、桐油的官办机构,在中国,继中央信托局主管后,又由财政部贸易委员会(陈光甫为主任,邹东文为副主任委员)所属富华贸易公司接管。1942年2月,富华公司并入财政部直属的复兴贸易公司,最终由复兴公司主管。复兴公司成立于1939年3月(注册资本1000万法币),董事共11人,陈光甫任董事长,董事有宋子良、古耕虞(经营猪鬃)、李义斋(经营桐油)等,并由席德炳任总经理。美国参战前,该公司以中国商业公司面目出现。同时美国政府成立世界公司,由罗海德(曾任美国化学银行副总经理,财政部司长等)任总经理,美国政府出资600万美元,也以商业公司名义登记,负责对华进口猪鬃、桐油。1941年底美日开战后,此事已无保密必要,复兴公司、世界公司均公开其财政部直属单位之身份。猪鬃、桐油交易也公开进行。

注释1:1关担是海关重量标准,合133.33磅、60.477公斤或1.21市担,也是猪鬃出口标准箱“27号配箱”一箱。

责任编辑:徐云卿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未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