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讯(新重庆-重庆日报记者黄乔实习生马厚雪)近日,市人力社保局印发《关于落实12个县制造业就业补贴政策的通知》,支持县域制造业企业发展,鼓励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到我市12个县的制造业企业就业。《通知》从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程序、注意事项四个方面,对政策经办进行了细化和明确。
《通知》提出,对在重庆市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制造业企业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按照本科学历1000元/人/月、硕士2000元/人/月、博士30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就业补贴,最长可补贴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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