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至6月30日 重庆所有禁捕水域全面禁钓-华龙网

今起至6月30日 重庆所有禁捕水域全面禁钓

2025-03-01 06:00:00 来源: 第1眼TV-华龙网

第1眼TV-华龙网讯(首席记者 冯珊 )记者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获悉,按照全市统一部署,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我市禁捕水域全面禁止垂钓。

为确保我市水生生物多样性,《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规定,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为禁钓期。同时,根据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委、市生态环境局等8部门通告,禁钓期内,我市境内的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以及大宁河、涪江、渠江、綦江等754条禁捕河流全面禁止垂钓。

除此之外,我市还设置了常年禁止垂钓禁钓区,包括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庆段、长江重庆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嘉陵江合川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乌江长溪河鱼类市级自然保护区、酉阳县三黛沟大鲵县级自然保护区、奉节县九盘河市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禁钓期间,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将会同市公安局、长航公安等部门,以及各区县农业农村、公安等单位,联合开展水陆联动执法检查行动。同时,联动周边省市开展2025年长江“春季护渔”区域会战,严查严打各类非法捕捞和市场销售长江野生鱼等行为,以高压态势更好维护良好禁捕管理秩序和社会氛围,确保长江生物多样性。

市农业农村委相关负责人提醒,根据相关规定,如在禁捕区域内非法垂钓,将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没收钓获物和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收购、销售通过休闲垂钓等方式在禁捕区域捕获的渔获物及其制品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渔获物及其制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邵煜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