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区委原书记收受金条超8000克,还利用女儿婚事父亲丧事敛财111万
2025-01-15 18:58:21 来源: 极目新闻
1月14日晚,由云南省纪委监委宣传部、云南广播电视台联合摄制的三集电视专题片《纵深推进》第二集《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播出。片中,数十名落马官员“集体出镜”。片中还披露了云南省昭通市委常委、昭阳区委书记陶毅违纪违法的相关细节。
陶毅不仅大量收受现金,还收受多人送的金条总共超过8000克。
陶毅在《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中还讲述了其第一次收受金条时的情景,“我也是第一次见到金条,你不知道这个金条到底管多少钱,不敢去处理,不管在哪里工作我就带到哪里。”
陶毅在担任镇雄县常务副县长期间,仅收受一个房地产老板的贿赂就高达100万元,而在昭阳区任职期间,接受某绿化工程公司股东张某某请托,为其在项目工程款拨付方面提供帮助,先后6次收受贿赂350万元。
片中介绍,陶毅的贪腐之路长达18年。说一套做一套的陶毅,在操办女儿婚礼、父亲丧事时,就借机敛财111万,“所以我父亲在昭阳区去世的时候,我专门写了个通告,在那个殡仪馆外面,说坚决不收任何礼,但是你又不好拒绝人家,一般像亲戚这些都是一两千块,但是也有个别的服务对象、企业主最高的有6万的。”
陶毅在忏悔书中写到,“我的‘贪腐列车’从来没有停止过,改变的只是列车进程的节奏而已。”
公开资料显示,陶毅1967年10月出生,云南威信人。曾任昭通市昭阳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长等职。2021年1月任昭通市昭阳区委书记,2021年9月任昭通市委常委。2024年1月,陶毅任上被查。
2024年12月,陶毅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经查,陶毅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以串供、隐匿证据等方式对抗组织审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事宜借机敛财;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项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2024年12月12日,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陶毅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此前,陶毅在担任昭阳区委副书记、区长期间,还曾因环境问题整改不力被给予警告处分。
2018年7月,云南通报4起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移交有关问题核查问责情况,其中包括昭通市敷衍整改垃圾处理事项、久拖不决问题,给予昭阳区委副书记、区长(时任昭阳区委副书记、代区长)陶毅政务警告处分。
极目新闻综合《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专题片、云南省纪委监委、正义网
责任编辑:杜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