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铜梁区公安局持续开展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查处两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日前,许某某驾驶一辆汽车行驶至铜梁区龙城大道六顺花园公交站附近。发现前方有执勤民警在设卡检查,心虚的许某某便拐进旁边的巷子中,企图逃避检查。民警看到后,察觉到许某某存在酒驾嫌疑,随即上前寻找其踪迹。通过仔细排查,民警在附近的坝子里找到了许某某及其驾驶的车辆。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67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许某某表示,当晚在铜梁城区兴农街一餐馆与朋友聚餐饮酒,就餐结束后驱车前往朋友家休息。不料半路有民警设卡检查,担心酒驾被查便改变了路线,结果被民警发现当场查获。民警依据相关法律,对许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
当晚,王某某酒后驾驶摩托车经过该路段时,发现执勤民警在前方查处酒驾,当即弃车逃跑。民警见此情形,迅速行动寻找该驾驶员踪迹,最终在旁边一小巷中将其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67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经了解,王某某当晚在铜梁区巴川街道一餐馆与朋友聚会饮酒。就餐结束后,王某某抱着侥幸心理驾驶摩托车回家,没想到被设卡检查的民警当场查获。民警对王某某饮酒后驾驶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据相关法律对其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是行车的安全底线。请广大驾驶人摒弃侥幸心理,远离酒驾醉驾,守法安全出行。
(记者 濮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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