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新闻首席记者 陈嘉伟 记者 仪首歌 陕西安康报道
11月24日,陕西安康发生一起野猪袭人致死事件。当天,一头野猪闯入安康市岚皋县黄兴村一村民家中,致76岁的胡某翠老人被顶撞、撕咬而死。
据岚皋县官方消息,该事件的发生系4人带猎狗自行上山撵野猪,猎狗追撵的野猪进入农户院子,被攻击的老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10月份以来,河南南阳、云南昆明、江西南昌、浙江杭州、江苏南京等多地出现野猪的身影,并有人因此受伤。
近两日,海报新闻记者走访岚皋县事发村落,对话当地林业部门、专业捕猎队、农畜业专家等,了解到底该如何为被野猪围困的村庄解困。
被袭老人家附近还有野猪脚印
11月26日下午5点多,海报新闻记者一路驱车,赶到事发村庄——岚皋县佐龙镇黄兴村。
黄兴村坐落于秦巴山区,距离高速路口大约有30公里路程。当地山路崎岖,弯道极多。由于属于南方地区,即便已经入冬,村落周边依然丛林茂密。
此时,在村委会附近,仍有不少村民聚集在一起,讨论着前日胡某翠老人被野猪袭击致死的事情。对当地村民来说,这件事发生得既蹊跷又罕见。
不少村民提到,岚皋县山大沟深,山中野猪很多,但是在他们的印象中,近十几年没有发生过野猪伤人致死的事。
根据11月24日的监控视频显示,当天上午9时许,老人居住的院子里闯进来一头野猪。老人听到动静,慢慢走出房屋。之后,野猪突然冲向老人,将其顶翻在地,咬住老人用力拖甩并撕咬。与此同时,三只中大型犬只陆续跑来,冲野猪狂吠,但被野猪击退。
附近村民告诉记者,老人勤劳本分,一直独居,家里养了几头猪,平时在房屋附近种种菜,她的独生女和女婿在外地务工。
相比其他村户,被袭老人居住的院落更靠近附近的山林,从村里主要道路前往老人的家需要上一个陡坡。
根据村民的指引,海报新闻记者在老人房屋后面的地里和门前的菜地内,发现了清晰的动物脚印。这些脚印有大有小。村民说,一些较大的脚印是那头咬人的野猪来去时留下的,小脚印是追击野猪的猎犬留下的。出事后下了雨,把野猪逃跑时留下的血迹冲没了。
老人的家属表示,他们从警方处了解到,事发前有人捕猎。现在家人正在忙于办理老人的后事。
狩猎人员已经和家属达成和解
11月26日,岚皋县发布了通报。通报中提到,陈某树等四人带猎狗自行上山撵野猪,猎狗追撵的野猪进入农户院子,胡某翠受到攻击,经县医院120救护中心抢救无效死亡。
不少村民表示,这跟他们猜测的情况差不多。
常年生活在此的村民十分了解野猪的习性,他们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野猪不会下山伤人,除非有东西撵。”
采访中,有多位村民提到,几年前曾有野猪跑到村里的公路上,但很快离开了。只要人不打、不刺激、不激怒野猪,及时躲避,一般不会有危险。
“我们是做野生动物保护的,要说一句公正的话,野生动物在非应激条件下,它一般不太伤人。”岚皋县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的毛站长在接受海报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有时候就是人在林子里看到野生动物,人怕野生动物,野生动物其实也怕人,所以这次的野生动物伤人其实算是一个小概率的事情。”
据西部网2020年报道,5年时间里,安康因野猪侵袭导致1死9伤,27万多亩庄稼遭殃。报道称,近年来,在安康汉滨、紫阳、岚皋等县区的山区,野猪损毁庄稼、惊吓伤人等事件频发。安康市林业部门数据显示:自2014年至2020年7月底,野猪危害玉米、土豆等农作物以及天麻、猪苓、魔芋等经济作物总面积约27.28万亩,直接经济损失达12885万元,发生野猪伤人事件共10起(其中,受伤9人,死亡1人)。
11月27日,海报新闻从岚皋县官方确认,涉事4名狩猎人员不存在行政或者刑事层面的违法,已经和家属达成和解。
但是,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对此持有不同的看法。
付建认为,在此事件中,野猪因被猎狗追撵,慌不择路闯入老人家中致悲剧发生,捕猎队放猎狗追逐野猪的行为,客观上制造了危险源头且与最终损害紧密关联。
“合法狩猎虽允许一定驱兽手段,但捕猎队理应预见在居民区附近或有民众活动区域追猎,野猪可能失控危及他人安全,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未采取防范危险扩散措施,存在过错。”付建表示,狩猎人员应当对老人的家属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家属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付建还提到,如果狩猎队在狩猎过程中疏忽大意,未能有效控制猎狗、对野猪的行动轨迹判断失误等,导致野猪闯入老人家中并致其死亡,还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当地苦野猪久已
根据岚皋县人民政府官方资料显示,该县总面积293万亩,林业用地面积266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90%,有林地面积230.3万亩,森林覆盖率78.6%,是陕西省23个林业重点县之一。
山大林密的岚皋县,其农业生产曾频繁受到野猪侵扰。据统计,2018年至2020年三年间,岚皋县发生野猪咬死家养羊50余只,黑熊损毁蜂箱340余箱,损毁经济作物面积2万余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900余万元。
2021年,岚皋县被确定为省级和市级野猪危害防控试点县,分别组建了专业狩猎队伍,利用人犬协同开展猎捕作业,有效降低野猪种群数量,减少野猪危害程度。
据《岚皋县林业局岚皋县中央财政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项目中标(成交)明细》,陕西省岚皋县四季狩猎场有限公司以86.2万元中标该项目,当地要求该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250头野猪的猎捕工作。
然而,狩猎野猪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
“这里面有比较高的风险。”岚皋县野保站的毛站长说:“过去,政府组织的时候很重视,给队员买的保险都是可以赔付200多万元的意外险。如果在哪个地方开展狩猎,提前要发公告,那个地方的人不要进入狩猎区域,散养的动物也不要进去,把这些都提前告知。但是这次出事的4人没有给我们报备,也没有我们的授权。”
毛站长还表示:“此次事件中的4人从未参与过官方的猎捕行动。我们对其捕猎的经验、装备等情况并不掌握。”
根据岚皋县野保站提供的数据显示,2021年活跃在岚皋县境内的野猪数量在2500±500只,近几年猎捕了480头左右。
陕西渭南一支捕猎队的队长告诉海报新闻记者,成熟的捕猎野猪队伍,需要配备无人机、红外相机、猎犬、猎夹、军工刀、铁网、防护服等工具,其中猎犬是比较重要的一个“工具”。
张队长介绍,捕猎野猪一般是村民发现后联系他们,他们带着猎犬前往捕猎。猎犬也有分工,头犬一般负责搜寻。找到野猪后,“快帮”犬上场,这种犬速度快,但是胆小,不敢咬野猪,但可以将野猪围住。下来就该“重拖”上场,“重拖”咬合力强,能将野猪咬住,还能将野猪牵制住,等待猎人到来。
海报新闻注意到,当地林业部门对于野猪调控的手段已尽用,但距群众的期望仍有差距。
其中,安康市政府网站登载的一份《关于加强野猪危害防控处理的建议》提到:野猪繁衍能力强,数量急剧增多,觅食范围不断扩大,野猪毁坏农作物的事件频发,甚至危害到群众人身安全,广大村民深受其害。今年来全市开展的耕地流出整改复垦土地很多地处山边林边,也是野猪危害的重灾区,极大影响了农民群众热情和积极性,严重影响和制约农业发展,群众反映十分强烈。
被野猪围困的村庄如何解困?
猎捕作为治理野猪的手段之一,其考量因素众多,最终也只能在野猪繁衍和群众期望中寻求一个平衡。
虽然野猪不再是“三有”保护动物,但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猎杀野猪。依然要坚持保护优先原则,须严格遵守禁猎区域、禁猎期、禁用猎捕工具和猎捕方法以及国家枪支管理等规定。但对于曾遭其害的村民来说,显然是难以接受野猪的侵扰。
为了解决这一矛盾,相应的保险制度应运而生,试图通过保险补偿,减少群众对野猪的怨气。
只是,保险制度在实践中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据了解,2021年,岚皋县被确定为省级和市级野猪危害防控试点县后,岚皋县林业局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岚皋支公司达成协议,由政府出资,在该县范围内为全县居民、流动人口投保。保险公司负责赔偿野生动物“肇事”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但保险合作仅维持了一年。
岚皋县野保站的毛站长解释:“当时是花费了20万元购买保险,但是保险公司的理赔员少,今天这个报案,明天那个报案,所以理赔整个流程走下来非常费时费事,最终效果也不是很好,所以第二年就将这20万改成专项资金,按人口、耕地面积分配到各乡镇。发生农作物被破坏,村民直接联系乡镇,乡镇核实后,发放补助,这样效率更高。”
“根据统一安排,保险制度将重新确立。”毛站长透露,相关保险条例还在制定中,但已经要求承保的公司要在每个乡镇都配备理赔员。
不管是保险还是专项资金,当地试图在治理野猪问题上寻求最优解。但是从整体来看,想要在野猪治理上投入更多财力目前仍有困难,至少对岚皋、对安康确是如此。
记者注意到,安康市财政局曾在回复《关于加强野猪危害防控处理的建议》时表示,近年来该市面临进入偿债高峰期、“三保”支出有增无减、刚性支出持续增长的困难局面,市县财政收支矛盾极为突出,目前确无财力承担非刚性支出。
那么,治理野猪问题还有哪些可能性?
国家畜禽遗传改良计划专家委员会委员、青岛农业大学教授张国梁认为,猎捕的方法只能是治标不治本。
“由于野猪繁殖力强、成活率高、适应性广,天敌种群数量相对较少,使得部分地区野猪的种群数量激增,因此造成了大量的人兽冲突。”张国梁表示:“很多外国的经验表明,花费大量资金在捕猎上只能起一时的作用,生物防治可能效果更好。具体来讲,就是给公猪去势,之后再放生野外,减少野猪的繁殖能力,进而控制这个种群的数量,也不影响野猪的野性。”
张国亮继而惋惜地说:“但是,这一方面目前在国内还鲜有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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