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试行税收事先裁定服务 提升税收政策适用确定性

第1眼TV-华龙网 林红

2024-11-25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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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眼TV-华龙网讯(记者 林红 通讯员 田俊杰)近日,重庆市税务局发布《税收事先裁定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重庆税收事先裁定工作,增强企业税收政策适用的确定性,打造更好的税收营商环境。

据了解,税收事先裁定是企业对预期未来发生的特定复杂重大涉税事项,如何适用税收法律法规提出申请,税务部门基于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给予书面告知政策适用意见的纳税服务行为。

近年来,随着重庆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重庆聚集了不少大型企业,千户集团企业占比相对较高。这些大企业的生产经营、组织架构和投融资等安排日趋复杂,对未来业务适用税收政策的确定性需求较高。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要探索实施大企业税收事先裁定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在此背景下,我们制定《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税收事先裁定的相关要求及流程,有助于减少税务争议和诉讼,让更多企业受益。”重庆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以下简称“第一税务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工作办法》明确,重庆推出的税收事先裁定属于针对企业的个性化纳税服务举措,不属于针对企业的权利义务产生实质影响的行政行为,不具有可复议性或可诉讼性。

根据《工作办法》,重庆企业均可申请税收事先裁定。但是,有七类事项不在税收事先裁定的受理范围——无合理商业目的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事项;无确定的立项计划或两年内不会发生的事项;现行税收政策有明确规定,可直接适用相关规定的事项;与行政、司法部门正在处理的问题实质类似的事项,如正在行政复议或接受税务稽查的问题;税收政策处于调整期等原因,暂不适宜进行事先裁定的事项;属于预约定价安排的事项;其他不适用税收事先裁定的事项。

在申请流程上,有税收事先裁定需求的企业,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按规定递交有关申请材料,主要包括《税收事先裁定申请表》和《税收事先裁定知情书》,相关审批、核准或者裁定文书,方案、会议纪要、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文件依据等相关佐证资料,以及税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其中,在《税收事先裁定申请表》中,申请人需要详细说明企业基本情况、申请裁定事项、对生产经营和纳税的影响、预期发生时间、适用的税收政策倾向性意见等申请内容和政策依据。

申请人提交材料后,主管税务机关将采取案头审核、实地调研等方式进行初步审核,将初审意见递交至第一税务分局。

第一税务分局将根据申请人的申请资料和主管税务机关初审意见,判断相关事项是否符合事先裁定受理条件。对于申请事项属于受理范围且资料齐全的,第一税务分局予以受理;申请资料不全的,第一税务分局将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补充资料,待资料齐全后重新审核确定是否属于受理范围。

第一税务分局确认受理后,将于10个工作日内对需要裁定事项进行集中研讨,形成处理意见。并于裁定意见明确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税收事先裁定意见书》。

需要提醒的是,事先裁定意见仅适用于申请人本次申请的交易事项,不作为其他税务事项的依据。申请人不得以申请事先裁定为由,影响其他纳税义务的履行。

责任编辑:邵煜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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