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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眼TV-华龙网讯(通讯员 文光辉 付欣)今年以来,涪陵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涪陵区消委会”)以“141”基层智治体系为依托,着力构建“旅游消费纠纷处置一件事”工作机制,打造出一条高效解决旅游消费纠纷的绿色快捷通道。
“涪陵区推出的‘旅游消费纠纷处置一件事’服务真是太方便、太快捷了!”近日,来自渝中区的游客田某在涪陵旅游时,在景区周边一食杂店购买了两瓶矿泉水,付款后发现价格6元,比其他副食店贵了一倍。他怀疑自己被“宰”,于是立即通过12345热线电话进行了投诉。
没想到数分钟后,涪陵区武陵山乡政府就将此信息流转给了涪陵区消委会武陵山分会,分会维权工作人员迅速与田某取得了联系后,又立即来到纠纷现场,了解事件发生经过,不到一个小时就成功化解了这起旅游消费纠纷。
据介绍,涪陵区“旅游消费纠纷处置一件事”工作机制,依托“141”基层智治体系中的民生服务板块,建立了旅游消费市场消费投诉快速处置工作机制。该机制聚焦旅游消费市场消费纠纷,构建消费纠纷投诉受理、纠纷处置、风险提示、整治督促全过程。
具体而言,在旅游消费投诉受理方面,消委会分会作为“141”工作体系中的网格员,积极参与政府民生服务,不仅拓宽了消费投诉受理渠道,还加强了对消费者的保护力度。在处置消费投诉时,针对政府及其他职能部门移交的投诉线索,消委会工作人员会在接诉当天即予受理。在纠纷处置环节,一旦确定受理投诉,通常会在当天组织调解;若条件不允许,则不超过7日组织调解。
对于普遍性的旅游消费纠纷,消委会将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和风险提示,提升消费者的风险防控能力。同时,在调查和调解过程中,若查实经营者存在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将移交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查处。对于疑难、重大、群体性投诉或分歧严重的消费者投诉,涪陵区消委会将利用与法院建立的诉调对接机制,寻求法院支持进行调解,以增强公信力。
此外,对于社会影响较大的旅游消费纠纷投诉,涪陵区消委会还会启动第四方调解机制,及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等第四方人员共同参与调解,以扩大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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