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评线】渝论 | 十余年总量增长超4倍 彰显中国民营经济活力

2024-11-10 06:00:01 来源: 华龙网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底,中国实有民营经济主体总量达18086.48万户,占经营主体总量的96.37%,同比增长3.93%,10余年间增长超4倍。

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官方常用“56789”这组数据来评价民营经济的贡献。民营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是推动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多次强调“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国家相关部门和全国各地相继出台若干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举措,特别是2023年以来,国家层面先后出台了100多项政策,涉及财政税收、投资促进、金融支持、营商环境、降低水电成本等诸多方面,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厚植沃土。

民营企业数量和发展质量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潜力的重要指标,也是衡量创新能力、创新活力和创新生态的重要标志。从我国民营经济经营主体总量“10余年间增长超4倍”的数据中,我们看到了民营经济的澎湃活力,看到了中国经济的韧劲潜力,迈向高质量发展的信心动力。

我国民营企业数量众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占据绝大多数。根据数据统计,我国民营经济经营主体总量达18086.48万户,其中个体工商户12532.25万户。被称为国民经济“毛细血管”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吸纳就业人员的主力军,为中国经济的良性循环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但也正是因为体量小,应对风险的能力也更弱,对于环境变化更敏感。只有抓大不放小、扶强更帮弱,才能形成大企业“顶天立地”、中小企业“铺天盖地”、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枝繁叶茂”的生动局面。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10月10日,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传递出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的鲜明信号,再一次给民营企业吃下了“定心丸”,民营经济的活力将会得到进一步释放。

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上,中国经济风光无限,民营企业大有可为。以法治力量护航民营经济行稳致远,以营商环境优化激发民营经济“涟漪”,以更好政策措施激活民营经济“一池春水”,定能让民营经济的创新源泉充分涌流,让民营经济的创造活力充分迸发,共同托举起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美好未来。

作者:苏尚久

审校:杨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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