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检察机关对全市2021年-2023年办理保险诈骗案件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发布典型案例。
11月4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获悉,2021年-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保险诈骗罪审查起诉案件93件185人。其中,2021年受理50件107人,2022年受理29件51人,2023年受理14件27人。案件数量整体呈下降态势,显示出司法机关打击保险诈骗犯罪、保险行业规范经营防范风险已初见成效。
上述保险诈骗案件呈现的特点有:其一,案发数量整体呈下降态势,涉及险种以财产险为主,其中又以车辆险占绝对多数。其二,内外勾结型车险骗保案件数量较多。其三,作案手法愈发复杂、隐蔽,如在境外伪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或者利用不知情的第三人骗取保险理赔款等。其四,涉互联网场景骗保案件背后的黑灰产业链值得警惕,多起案件显示,围绕电商平台“刷单骗保”已然形成一条隐秘的黑灰产业链条。
在典型案例中,有一起车险骗保案件。该案中,男子购买二手兰博基尼后因酒驾发生事故,因无力支付维修费而欠债,为此故意制造一起单车事故以骗保,因此获刑十年。
检察机关介绍,2017年11月,被告人王某某通过被告人蒋某某介绍,以人民币182万元购买了一辆二手兰博基尼跑车。2018年10月,王某某酒后驾驶该车发生双车交通事故,在未进行事故认定的情况下,赔付对方私了。后该车被送至蒋某某实际经营的杭州A汽车服务公司维修,王某某因无力支付维修费而欠下债务。
为骗取保险公司理赔款,蒋某某与王某某经合谋,先由蒋某某垫付3.9万余元代王某某为上述车辆购买赔付金额最高达255万余元的车损险保单,再由王某某于2018年12月21日凌晨驾驶该车辆故意制造一起单车事故。王某某报警并报保险公司后,蒋某某以180万元将该车及相关保险权益从王某某处收购,并于同年12月28日以220万元转手卖给他人。后他人根据蒋某某提供的相关材料,通过民事诉讼获得保险公司理赔款189万余元。
2023年3月,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以保险诈骗罪对被告人蒋某某、王某某提起公诉。2023年8月,法院以保险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蒋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办理此案时,检察机关与侦查机关协同走访,核实被告人的经济状况,梳理保险事故发生、保险权益转让、保险资金赔付的具体过程,找到关键证人。同时,针对被告人故意锁定手机、侦查机关未能获取手机内相关信息的情况下,检察机关委托权威部门对涉案手机进行鉴定,成功获取定罪量刑关键证据。此外,还推进追赃挽损工作,成功帮助被害单位追回涉案赃款,挽回了部分损失。
澎湃新闻记者 李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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