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新闻
前段时间,江苏的张先生到超市购物,发现某品牌的“生姜粉”三个字使用的是“锐谐体1.0”字体,而该字体的设计者和版权持有者正是他自己。张先生发现该品牌生姜粉被经销商大量销售,未经许可授权大规模商用他所持有的字体,于是告上法院。经了解,“锐谐体1.0”是张先生于2011年设计完成并以美术作品的形式在省版权局登记。法院审理后认定,生姜粉的生产厂家构成侵犯著作权行为,判决立即停止使用该包装,立即停售外包装袋印有该字样的商品,并赔偿张先生经济损失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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