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品以旧换新如何换、怎么补贴?这份权威解答请收藏→

2024-09-29 06:05:21 来源: 新重庆-重庆日报

日前,重庆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出台。政策实施后,受到广大市民关注,以旧换新积极性强。关于具体操作流程,不少市民依然有疑问。9月28日,就市民关心的在以旧换新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热点问题,市商务委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解答。

汽车报废更新政策

问:申请汽车报废更新政策,在持有报废旧车的时间上有哪些要求?

答:消费者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相应报废机动车需在2024年7月25日(含当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问:申请享受汽车报废更新政策时,若新购车辆涉及再过户,有哪些限制性要求?

答:自2024年8月16日(含当日)起,在补贴政策申请审核期间,消费者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即:补贴申请审核通过之前,该新购车辆不得过户。

问:对报废旧车和购买新车两个环节,是否有时间先后顺序要求?

答:没有时序先后要求,只要在政策规定期限内,车主可以先报废旧车,也可以先购买新车。

问:申请汽车报废更新政策,涉及的新车和旧车的车主必须为同一人吗?

答:是的,报废车辆与新购车辆的车主必须为同一个人。

问:补贴资金是直接抵扣购车款还是以现金形式发放?

答:发放现金补贴。车主完成旧车报废和新车购买手续后,通过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申报平台提交申请资料,资料审核通过后,由补贴受理地按程序将补贴资金兑付至申请人提供的一类银行借记卡账户。

问:如何简便辨别新能源乘用车是否属于列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

答:对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在上传《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机动车《车辆电子信息单》时,在“是否符合减免车辆购置税条件”字段标注“是”(即减免税标识)。如新能源乘用车减免税标识标注为“是”的,则该车属于列入目录的车型。

问:若消费者在政策实施期间购买了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在提交补贴申请时,该车型已从《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中移除,是否可享受补贴?

答: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作为判定依据,若开票当日该车型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中的,即可享受补贴政策。

问:消费者拟报废旧车应该交售给谁?

答: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旧车车主需要将报废旧车交售有资质的报废回收拆解企业进行报废。各地不得要求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指定企业。报废回收拆解企业名单可通过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等方式查询。

问:报废旧车都有哪些流程?

答:旧车车主将报废旧车交给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对回收的报废机动车应向车主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并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将《机动车注销证明》转交机动车车主。

问: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申请受理、资料审核、资金兑付时间需要多久?

答:本轮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是全国性实施的政策,情况和程序复杂,每天申报量大、审核工作量也大,加之类似的汽车置换更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正同步实施,进一步增大了职能部门受理、审核、兑付工作量。考虑到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国家相关部委及重庆市相关政策文件中并未具体明确补贴政策的受理、审核和兑付时间。重庆在政策具体执行中将加强协调,力争在消费者成功提交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3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贴资金兑付,以提高消费者体验感。

问:申请资料在审核中被退回补正后,需要重新排队审核吗?

答:汽车报废更新政策申报系统系由国家统一设计开发和功能设定,如消费者某项申请资料在审核中被退回补正,所有资料需重新排队进入受理、审核程序。为不耽误消费者政策申报时间,也不加大部门审核工作量,建议消费者在政策申报时务必按要求仔细核对后再提交申报资料。

汽车置换更新政策

问:汽车置换更新涉及的旧乘用车,售卖转让范围是哪些?

答:旧乘用车在全国范围内售卖转让均可以。

问:售卖转让旧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两个环节在时间顺序上有无要求?

答:只要申请人在2024年5月21日0时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期间售卖转让旧车并购买新车,即符合政策时限要求,对两个环节发生的顺序没作限定。

问:售卖转让旧乘用车并购买燃油乘用车新车的,时间有哪些要求?

答:享受汽车置换更新政策所涉及的旧车,其售卖转让时间在2024年5月21日0时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期限内即可;购买的燃油乘用车新车,其购置时间在2024年8月20日0时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期限内即可。2024年8月19日(含当日)前购买燃油乘用车新车的,未在政策实施期限内,不能享受补贴。

问:申报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其涉及的新车和旧车必须是同一个人吗?

答:是的,售卖转让车辆与新购车辆的车主必须为同一个人。

问:本轮汽车置换更新政策实施的资金规模有限制吗?

答:有限制,本轮补贴政策实施的资金规模为5亿元,资金用完或政策实施期满即止。

问:提交的补贴申请,其资料审核、资金兑付时间需要多久?

答:自申报对象按期提交齐全、清晰的申报材料之日起,由重庆市商务委会同市公安局、重庆市税务局等有关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审核,申报对象可适时查看网上审核情况。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申报对象,由重庆市商务委会同市公安局、重庆市税务局在网上审核时予以说明;对符合补贴条件的申报对象,将在网上审核通过后的15个工作日内发放政策补贴资金。

本轮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每天申报量和审核工作量均很大,超过了政策制定预期,加之类似的汽车报废更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正同步实施,更是增大了审核、兑付工作量。因此,在增加相关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审核情况下,仍偶尔会出现略有超期审核和兑付的情况,望消费者给予理解与支持。

问:消费者申报置换更新补贴政策涉及的新车,可以用于申报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吗?

答:消费者申报置换更新补贴政策涉及的新车,不可再用于申报国家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即:消费者购置的同一辆新车不可同时享受国家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和重庆置换更新补贴政策)。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

问:涉及政策申报的旧电动自行车交售和新电动自行车购置,是否有时间先后顺序要求?

答:没有先后顺序要求,车主只要在政策期内交售旧车和购买新车即可。

问:对涉及补贴政策申报而交售的旧车有哪些要求?

答:涉及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申报的旧车,需要为在重庆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在申请人名下、且带号牌号码的电动自行车。交售不带号牌号码的旧电动自行车,不在补贴政策享受范围内。

问:拟申请补贴政策的消费者的旧车应交售给谁?

答:为便利消费者卖旧和买新,其持有的旧电动自行车可交售给重庆市辖区内能够开具《重庆市电动自行车回收证明》的任意一家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问:在哪里能够快速查询到重庆市辖区内能够开具《重庆市电动自行车回收证明》和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除外)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相关信息?

答:相关信息已在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公众信息网“专题专栏—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情况”中公开,消费者可上网查询,自行选择交售旧车、购买新车的企业门店。

问:旧电动自行车回收后的权责如何划分?

答: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向消费者规范出具《重庆市电动自行车回收证明》后,即拥有该旧电动自行车的所有权和处置权等权责,若该旧车发生安全事故或交通事故等责任,均由回收方承担。

问:回收的符合国家标准的旧电动自行车可以进行再次销售吗?

答:可以,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回收的旧电动自行车,应根据《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重庆市公安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的通知》(渝公规〔2019〕5号)等规定,视不同情况采取合规、安全、规范的方式予以妥善处置,不得非法改装、拼装、组装。其中:符合国家标准的旧电动自行车可以提前报废处置,也可以进行再销售,涉及再销售的由旧车回收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代理原车主到重庆市各区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凭旧车的转让协议或合同办理转让登记。

问:回收的超标旧电动自行车应如何处理?

答:回收的超标旧电动自行车不能进行再销售,须由旧车回收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根据经济信息、生态环境、商务等部门有关锂离子蓄电池、铅酸蓄电池、废旧金属等回收处置的规定,安全、妥善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进行回收或报废处置。旧电动自行车报废灭失的,原车主或其代理人按照重庆市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的要求,到各区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

问:家电以旧换新是不是必须卖旧家电才能享受政府补贴?如果只想买新机,能享受政府补贴吗?

答:到参与活动的商家新购政策规定的11个品类家电,即可按相关标准享受国家政策补贴,不一定要交售旧家电。但鼓励消费者以旧换新淘汰高能耗家电,对交售规定的9类旧家电而购买新家电的,将在国家政策补贴基础上,由商家再给予2%的叠加补贴(两项政策同时享受)。

问:整个政策多久截止,是不是先到先得?

答:补贴适用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8:00至2024年12月31日22:30。在此期间,在参与活动商家门店购买政策规定的品类家电,均可享受政府补贴。

问:重庆在哪些门店买家电可以享受这个政策呢?

答:市民登录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官网(https://sww.cq.gov.cn/)的“以旧换新政策专区”,即可查询到全市各区县参与活动门店目录。

问:消费者在线下实体门店购买家电,如何享受补贴政策?

答:消费者在线下参与企业门店购买家电时,下载“云闪付”APP登录“重庆家电补贴专区”领取对应商品品类补贴资格,在工作人员现场指导下通过专用收款设备付款,即可直接享受对应家电补贴政策。

问:消费者在线上平台购买家电,如何享受补贴政策?

答:消费者在线上渠道购买家电,需先在云闪付APP首页“重庆家电补贴”专区领取相应家电产品补贴资格,然后登陆参与重庆政策实施的线上企业平台(可在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官网https://sww.cq.gov.cn/的“以旧换新政策专区”查询),进入平台所设立的“重庆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补贴专区”,选好补贴范围内拟购买的家电产品(填写收货地址且须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在支付环节链接使用“云闪付APP”支付,系统将自动核销相应家电产品补贴资格,并实现补贴政策即购即享。

问:如果消费者购买一台一级能耗的家电产品,与商家确定的成交价为2000元,同时预约了旧家电回收,该如何计算和享受补贴优惠,发票金额如何开具?

答:消费者与商家谈定成交价2000元后,商家通过专用设备或交易平台上传或识别产品信息、以旧换新预约信息,服务系统将先按照商品成交价2000元的2%让消费者享受交旧补贴40元,再按照扣除企业交旧补贴后的剩余金额(1960元)、按20%的补贴标准计算享受政府补贴金额(补贴金额为392元),补贴后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为1568元。商家需按家电产品的成交价(2000元)向消费者开具发票。

问:我要明年2月才能结束装修,到时候再提货安装,可以享受政策补贴吗?

答:消费者预定的家电产品,其提货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1个月,最晚必须2025年1月15日前提货完毕,否则政策补贴取消,涉及部分购置资金由消费者自行向商家补齐,所以2025年2月再提货是不能享受本轮政策补贴的。

问:交售哪些品类旧家电,才能享受到企业叠加的2%以旧换新补贴?

答:对符合条件的消费者交售9大类旧家电(空调、电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热水器、吸油烟机、燃气灶、电脑、打印机),并在参与政策实施零售商处购买补贴范围内任意一类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家电产品的,按照“1件对1件”原则,在剔除零售商所有优惠折扣后成交价基础上,再享受2%企业叠加的以旧换新补贴,每件产品最高不超过200元,与政府补贴政策叠加享受。

问:按什么样的程序才能享受到叠加的2%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答:消费者要享受企业叠加的2%以旧换新补贴政策,需在购买产品时向企业主动提出(线上平台按平台规则办理),并通过“爱尚重庆”家电以旧换新诚信服务平台提交售旧机预约申请,获得自动生成的二维码后,在购买新家电到支付环节予以出示识别,即可及时享受政策补贴。

问:如果发生退货,该如何处理?

答:如发生退货情形,应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清算之后,还需由参与政策实施商户及时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国库。全额或部分退货退款,均占用消费者的一次补贴指标。

家装厨卫消费贷款贴息政策

问:2021年买的二手房,现在打算装修,请问能申请家装消费贷款贴息吗?

答:消费者旧房装修、局部换新的房屋所在地应在重庆市内,须为五年以上的一手房(以房地产公司销售合同、2019年6月以前登记的房产证或渝快办不动产信息查询为证)或二手房(以二手房交易合同为证)。据此,2021年购买的二手房是可以享受装修消费贷款贴息政策的。

问:家装厨卫消费品消费贷款贴息政策,可以享受多少的政府贴息资金?

答:符合贴息条件的对象,按照申报贴息材料的相关要求和固定申报渠道主动申报,并按程序审核通过后,将按照年利率2%、贴息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标准给予政府贴息,每位消费者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4000元。

问:消费者通过什么渠道申请消费贷款贴息政策?

答:符合贴息条件的对象,于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重庆市商务委”微信公众号(点击“政民互动”栏目,选择“家装贷款贴息申报”菜单)、“爱尚重庆”微信公众号(点击“系列活动”栏目,选择“家装贷款贴息申报”菜单)或扫描“2024重庆家装厨卫消费品换新贷款贴息申报二维码”链接跳转至“2024重庆家装厨卫消费品换新贷款贴息政策申报系统”,清晰、完整、准确填报提交身份信息、手机号码,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渝快办不动产信息查询房屋登记记录(渝快办不动产信息查询房屋登记时间在2019年5月以前的房屋或二手房证明材料)及贷款合同信息(申请编号/有关账号、贷款审批金额、贷款期数、贷款发放时间、预计使用金额)、本人银行借记卡照片等申请材料,进行贴息政策申报。待贷款期满或超过12个月且通过政策审核后,将由政府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消费者提供的银行卡上。

问:如果发现销售门店变相涨价、虚假交易等违规违法行为,可通过哪些渠道维护自身利益呢?

答:鼓励广大消费者对各经营单位加强监督,若发现违法行为,鼓励通过12345进行举报。同时,市商务委也专设了举报电话63636850、63636865,请广而告知,引导市民做好监督。

责任编辑:胡君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