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钓不可“钓”以轻心!重庆高新区以点带面加强生态资源保护
2024-09-24 11:33:45 来源: 华龙网
华龙网讯(通讯员 代沁书)保护生态环境,是功在全民、利在千秋的大事。突击检查劝导、重点区域巡查、普法宣传……近期,重庆高新区严厉整治非法垂钓,打出了一套“连环招”,为生态资源保护构建“防护网”。
2024年3月起,高新区为打击违规垂钓、保护禁渔区域,强化区镇村三级联动,多跨协同推出全面监管模式,劝离违规垂钓人员,及时处置违法行为,健全垂钓管理秩序体系,大幅减少违规垂钓、非法捕捞等现象,大大提升渔业法规和禁渔期政策的群众普及度。
非法垂钓危害大 严厉整治有力打出“连环招”
垂钓作为一种社会公众常见的休闲娱乐方式,普及度广、爱好者众多,但非法垂钓、捕鱼现象频现,垂钓者向水域投放饲料诱饵,容易造成水质污染,部分垂钓者还将饭盒、塑料袋等生活垃圾随手丢弃岸边,造成环境污染,为周边村民日常生活带来了不少困扰。
“童家石河水库属梁滩河的发源地,是重庆市划定的禁渔区,禁钓时期是不能在禁渔区垂钓的。”重庆高新区巴福镇相关负责人表示,垂钓爱好者很多,提倡柔性劝导此类垂钓行为,但应该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他表示近期巴福镇持续开展普法教育,讲解“长江十年禁渔”相关政策、加强生态资源保护的重要意义,违规垂钓、违规捕捞行为破坏生态环境,希望钓鱼爱好者们合法垂钓。
据介绍,每年3-6月是鱼类繁殖的主要时节,为维护生态环境,共建和谐家园,重庆高新区联合生态环境局、建设局、公安分局等部门加大禁钓区域监管力度,对休闲垂钓进行规范,一方面联合镇街检查涉渔重点水域、水产品交易市场、渔具店、涉渔餐饮等重点场所,一方面针对电鱼、炸鱼、毒鱼、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进行突击检查。
根据相关规定,如在禁捕区域内非法垂钓,将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没收钓获物和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收购、销售通过休闲垂钓等方式在禁捕区域捕获的渔获物及其制品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渔获物及其制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联合打击整体防控 健全垂钓管理秩序体系
除了实施全面监管,重庆高新区还持续探索健全垂钓管理体系机制,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印发《重庆高新区水库运行管理规定(试行)》,巴福镇印发《巴福镇水库管理考核办法》,明确管理范围及责任,规范水库管理制度,严格水库管理要求。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高新区将完善摸排管理,落实水库管理保障,确保水库安全运行、设施完整、水质达标,持续打击非法垂钓、非法捕捞等行为,对涉事人员从严从快处理,确保禁渔期“水中无渔网、无鱼钩”。
下一步,重庆高新区将继续从建立长效机制、强化警示教育等方面入手,在允许垂钓区域和时间积极探索备案制度,严格控制垂钓人数及钓具数量,为垂钓管理工作提供健全的制度保障,加大对渔业法规和禁渔期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家喻户晓率和覆盖面,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和非法垂钓行为,确保禁渔禁钓秩序良好。
责任编辑:徐力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