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知识宣传月|以案说险:产品不满意7天无理由退货退款? 保险可不止
2024-09-11 15:21:31 来源: 华龙网
近日,X女士前往泰康人寿重庆分公司前台,查询其所购保单的犹豫期,并想再仔细咨询下保单条款。工作人员查询后,发现当天为保单犹豫期最后一天,为充分保障X女士的权益,工作人员再次详细讲解保险责任,以便X女士在最后关头谨慎思考,保单是否适合自己。
X女士为自己购买的保单为年金型险种,且保费较高,但X女士收到保险合同并签署回执后,因工作繁忙,未再次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幸好,X女士在犹豫期内前往公司再次详细咨询。最后X女士决定改为为家人购买此份保单,于是当场办理了撤单手续,在保单规定的15天犹豫期内完成无损失退保。
风险提示:保单犹豫期就是保险的“无理由退货退款时期”。
长期保险合同中一般有约定,自投保人签收保险合同之日起,有一段时间的犹豫期(一般为10天或是15天)。在此期间投保人需认真审视保险合同,如认为合同与需求不符,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将退还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
维权小贴士:如您遇到任何保险维权问题,欢迎致电:泰康人寿重庆分公司服务监督电话:023-63791311;泰康人寿重庆分公司投诉电话:023-63791280
责任编辑:王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