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即日起开展5个月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
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7月31日在北京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和文物部门从即日起开展为期5个月的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
2018年,公安部会同国家文物局部署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共侦破文物犯罪案件12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00余名、追缴文物8400余件。2018年破获盗掘文物案件数和抓获犯罪嫌疑人数同比分别上升79.56%、110.32%。
国家文物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玉珠指出,文物安全是文物保护的红线、底线和生命线。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对新时代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要求建立文物安全长效机制,聚焦法人违法、盗窃盗掘和火灾事故三大风险,打赢文物安全防范攻坚战。公安部、国家文物局不断完善联合长效工作机制,加大打击力度,打击文物犯罪取得辉煌战果。
刘玉珠强调,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是一项长期任务,也是当前一项紧迫工作。要切实落实文物安全责任,筑牢文物安全防护基础,持续推进文物平安工程,切实增强预警防控能力。要严查严改文物安全隐患,严防严控文物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文博单位平安迎大庆。
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杜航伟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统筹侦查资源,实行专案侦办,重点案件督办,开展积案攻坚,掀起侦查打击新高潮。要双向追缴、提级追缴,依法全力追查追缴被盗文物,顺线倒查,多措并举,强化国际执法合作,斩断文物犯罪链条。要研究文物犯罪规律特点,积极创新打法,控人员、控文物、控通道,整合侦查资源,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预警研判,提升打击能力水平。要夯实基础工作,强化线索挖掘,建立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联合长效工作机制,加强专业培训,为打击文物犯罪提供有力支撑。(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 蒋肖斌)